近日,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与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专项规划》。《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目标,落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立足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的协同创新,着力提升科技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能力,夯实自主创新的物质技术基础。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推进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向统筹规划、系统布局、分类管理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体系建设转变。
《规划》提出,未来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要面向前沿科学、基础科学、工程科学,推动学科发展。统筹推进学科、省部共建、企业、军民共建和港澳伙伴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面向国家长远发展的重大产业技术领域需求,建设若干综合性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共性关键技术的需求,建设一批专业性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据了解,“十二五”以来,通过实施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基础研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科研条件发展、科技基础性工作等专项规划,我国建设了一批国家科研基地和平台,科技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得到加强,为推动科技进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国家科研基地与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为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但是,与美国、德国等主要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国家科研基地与条件保障综合实力尚有一定差距,还不能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要求。例如,科研基地与科技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建设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科研基地布局存在交叉重复,功能定位不明晰,发展不均衡,在若干新兴、交叉和重点领域布局比较薄弱等。
基于此,科技部等三部委依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联合制定了《“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与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专项规划》,旨在以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为导向,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规划》提出:到2020年,形成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管理科学、运行高效、投入多元、动态调整、开放共享、协同发展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与科技基础条件保障能力体系。
为实现上述建设目标,《规划》明确了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与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七大重点任务,包括推动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与科技基础条件保障能力体系建设、加强科学与工程研究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加强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加强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加强科技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以及加强部门和地方的科技创新基地与条件保障能力建设。
在加强保障措施方面,《规划》提出了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完善运行管理和评估机制、推动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深化开放合作与国际交流、完善资源配置机制等五大要求。其中,“完善资源配置机制”部分明确,要加强绩效考核和财政支持的衔接,进一步完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分类支持方式和稳定支持机制。例如,科学与工程研究类、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基地要突出财政稳定支持,中央财政稳定支持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运行和能力建设。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基地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引导和第三方考核评估,根据考核评估情况,采用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基地能力建设。
(责任编辑:沙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