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买假种子被坑,86名农民拿到等额“物品”赔偿
买到假玉米种子,封丘县等地的86名农民损失惨重。然而,该种子公司的法人,因犯销售伪劣种子罪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公司宣告破产。农民兄弟拿到了法院生效判决,却不知道该找谁兑现。
近日,原本没有兑现希望的86名农民,在高新区法院的帮助下,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赔偿——他们拿到的不是钱,而是等额的各种物品。
今年4月初,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债权置换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实践,通过债权置换方式为一些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申请人挽回了部分损失。
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文涛介绍,债权置换的具体做法是,持有法院生效判决的债权人,可自愿、自主通过名为“债物通”的平台,用判决确定的债权来置换各类资产,包括房子、汽车等,在一定程度上让本无实现可能的债权利益得以实现,案件得以终结。截至目前,高新区法院有100起案件已通过这种方式得以结案。
【释疑】平台能置换房子、车子或者牛奶,需缴纳1%服务费
“债物通”平台是个啥样的平台?哪类案件可以利用这个平台进行置换?
问题1:这个平台能置换啥?
据介绍,“债物通”平台由北京房易宝投资公司运行,平台上的物品由该公司提供。公司通过资金提前介入等方式取得低价商品,通过收取服务费、收取差额等方式实现收益。
“债物通”平台负责人马永强介绍,该平台是与法院合作的第三方平台。该平台主要有4大类物品,包括上市公司股票、房产、汽车以及生活用品。其中,生活用品包括服装、化妆品、啤酒、牛奶等各种衣食住行所需。当执行案件变成“终本”案件,债权人手中的债权变成了不良债权,变现困难,就可以在该平台上置换等额的物品。需要提醒的是,置换需要收取1%的服务费,此外,物品如果有差价,债权人需要补上差价。
问题2:债权置换后,第三方平台是否成为新的债权人?
债权置换后,第三方平台是不是成为新的债权人?马永强介绍,这要分成两种情况。如果是经法院判决依然得不到实现的债权,置换后债权消失;如果是社会债权,也就是老百姓之间的债权,置换后平台则成为新的债权人。
问题3:债权通过置换消失了,是不是便宜了“老赖”?
李文涛介绍,最高法院明确规定,经法院判决的债权,不得转让。通过平台置换成相应物品后,“老赖”就不再欠你的钱了,法律意义上,平台也无权再要求法院向“老赖”追要这笔钱。
这样一来,是不是便宜了“老赖”?李文涛介绍,虽然债权消失,但法院对于“老赖”的各种惩戒不会自动解除,“老赖”依然会在“黑名单”中,直到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责任编辑:韩梦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