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培训会(东部片区)在浙江省嘉兴市举行,全面拉开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大幕,同时也意味着正式通过政策核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更多奖励创新的政策红包。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最具活力、最具潜力、最具成长性的创新群体,代表中小企业发展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创新型国家,要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可以说,抓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就是抓经济发展的未来。
“一张网、一张表”敲定企业“身份证”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今年5月,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明确指出,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9月20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启动会上,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贺德方表示:“《评价办法》统一了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对于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精准扶持政策、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大意义。”
11月3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上线。企业在评价系统上通过自我评价、公示、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获得入库登记编号,从而获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优惠。上线不到一周注册登记企业就达6000多家。仅上线首日,湖北省就有500家企业登录注册。
11月9日,第一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培训会(东部片区)举行。来自浙江、上海,山东等东部片区的3000余人参加。中部片区、西部片区的工作培训会也将随后启动。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坚持服务引领、放管结合、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科技管理部门形式审查的管理服务模式,体现了‘放管服’改革精神。”科技部火炬中心基金监理与评价处处长王宇彤在培训会上表示。
“日前启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全面体现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突出了‘一张网、一张表’的全网络化特点,对接了知识产权、工商登记、高新技术企业等数据库,努力为企业评价和入库审核提供更加便捷的支撑服务。”王宇彤表示,“一张网”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构建全国省、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联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大网络,“一张表”则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全在互联网上进行,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全面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王宇彤表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除了将企业收录入信息库外,后期进行统计分类,加大精准支持力度才是根本。
增加科技创新含金量
据了解,《评价办法》提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包括科技人员(20分)、研发投入(50分)、科技成果(30分)三类,满分100分。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四种情况可以直接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包括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进行自主评价时,一定要认真申报研发投入,这关系到税务的加计扣除费用。”王宇彤表示,如果企业内部自主研发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额计入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如果企业委托境内外部机构或个人的研发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额的 80%计入企业研发费用总额。
对于如何避免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进行自主认定时虚假录入的问题,王宇彤表示,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已入库企业,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在服务平台上公告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其中,企业因“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而被撤销登记编号的,当年及第二年不得再次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据悉,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综合评价合格等条件。
打出精准扶持服务“组合拳”
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推动“双创”工作的一个重要落脚点。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除了能享受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更重要的是各地推出精准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工具箱”和“组合拳”。
作为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聚集区,浙江省2013-2016年新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26010家,累计认定31584家,近2480家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9474家。
浙江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副处长杨陈华告诉记者,2013年以来,浙江省先后研究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若干意见》《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专项行动计划》《浙江省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加快构建科技型小微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梯次培育计划。同时,浙江省设立3亿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专项资金和总规模为20亿元的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助推智力和资本对接,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畅通融资通道。
据记者了解,浙江省探索实行“创新服务券”等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推动科研实施和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的运行机制。截至目前,浙江省累计发放创新券11.2亿元,使用6.6亿元,累计19241家企业(创业者)申领创新券,13514家企业(创业者)使用创新券,累计服务企业47159次。
湖北省企业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后,企业能享受国家、省级层面的多重政策支持。在国家优惠政策方面,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则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而湖北省级层面的政策支持则多达九项。其中,企业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还将获得相应补贴,最高补贴金额可达200万元。对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按年度到位资金额的1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可以预见,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陆续开展,各地区评价工作体系的建立,覆盖全国的评价工作服务网络的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茁壮成长的新局面正在到来。
(责任编辑:沙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