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2018年度贵州省科技创新券发放申请工作启动,凡我省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向科研院所等单位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最高达50万的创新卷。
根据省科技厅的通知,2018年度贵州省科技创新券发放申请对象为省内核准注册登记的企业,在今年可分四期申请发放科技创新卷。即日起至3月10日为第一期,4月10日至6月10日为第二期,7月10日至9月10日为第三期,10月10日至12月10日为第四期。
申请发放科技创新卷的企业条件如下:2016年1月1日以来向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创新服务单位购买科技创新服务或技术成果,签订相关技术合同并经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合同在履行期且未执行完毕的企业;贵州省科技特派员选派单位,贵州省内核准注册登记时间在技术合同签订之日已满1年,在合同项目领域拥有高级职称人才,取得了发明专利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的企业。同时,科技创新服务单位性质属于企业的,须生产经营正常,并提供2017年度纳税证明。
2018年度贵州省科技创新券发放额度为不超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交易额的50%,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的,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订立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责任编辑:李洋)